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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抓好“互助献血”还需“制度输血”

2025-09-11 08:27 来源:网络 点击:

抓好“互助献血”还需“制度输血”

作者:张培国

5月15日,白血病患者米兴来躺在病床上高烧不退,急等输血。几个月以来,他已输血11次,每次输血却需要“以血换血”,要么有献血证,要么亲属献血换取血液。患者的家属说:“我们已经借了五六本献血证了,亲属也去献血了,现在再也借不到献血证,现在家人要么生病,要么验血不合格,谁能帮帮我们?”(5月16日兰州晚报)

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?这边躺到床上等血救命,那边却遭遇“以血换血”尴尬。看来要真的找不到“献血证”来换血,这位米先生的生命还真得止步于一本证件上。

当然,按血液中心负责人的说法,“以血换血”应该称作“互助献血”,其作用无非是激励公民献血,以保证血液供应。显然,血液中心的做法初衷是好的,但在没有亲属符合献血要求,只能靠借用别人献血证来维持血量供应的时候,死板的按照这一做法去硬性要求,是不是显得缺乏制度善意呢?

其实,伴随着血荒,互助献血已成为采供血机构的“救命稻草”。西安网去年8月18日曾报道,从甘肃来西安办事的王先生和李女士夫妇二人,8月3日不幸遭遇车祸,夫妻俩双双受伤。李女士现在住在西安凤城医院,医院通知8月19日做手术,术中需要输血,但医院要求患者家属先去血站献血,只有献血后医院才能进行手术,不献血就无血可用。无奈之下,李女士的哥哥通过热线向西安网记者求助。

我国《献血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,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,动员家庭、亲友、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。血液不可凭外力制造,它只能从人体来,到人体去。这就决定了献血只能是自愿的,而非强制的。所以在《献血法》里,用的是“动员”二字,而非“要求”。由此来看,米先生的遭遇显然在法律上站不住脚。因此,类似于米先生这种情况,还真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莫要因制度的死板执行来毁掉一颗鲜活的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