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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在桂林各法院,他们用心用情当好人民陪审员

2026-02-26 04:23 来源:网络 点击:

在桂林各法院,他们用心用情当好人民陪审员
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效,据统计,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现有33.2万余人,比2013年扩大了近3倍。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,这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、政治和社会效果。

在桂林各法院也不乏优秀的人民陪审员,他们在工作中履职尽责,结合日常和生活经验,将各自专业、常情常理融入到审理过程中,让审判兼顾法理人情,积极发挥着自己的作用。

申和平: “一块瓷砖”找到案件关键

申和平(秀峰区法院供图)

申和平是一名城建系统的退休干部,现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。他从事陪审员工作以来,陪审案件160多件。工作中,他充分发挥其丰富的社会经历和工作经验,连续三年获评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优秀陪审员。

申和平曾经参加陪审过一起邻里纠纷案件。案件中,老王和老赵是楼上楼下的邻居,2019年,老王发现自家厨房天面渗水,而且渗水面积在不断扩大。老王怀疑这是楼上老赵家的下水道漏水导致的,于是找到老赵解决问题。

谁知老赵说这件事与其无关,拒绝解决,双方为此争执不下。最后,老王向秀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老赵修复漏水并赔偿损失。

庭审中,老赵坚持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,他表示自家的厨房下水道没有堵塞,可能是楼上的下水道堵塞或漏水通过墙壁渗下来造成的,与他无关。

申和平与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后,问了一个很专业的问题。他问原告漏下来的水有无异味,原告回答说没有。于是申和平就向审判长提出有可能是自来水管渗漏了,建议休庭后到实地察看。

实地察看时,申和平先到原告家,查看了天花板的水渍。因为当时并没有漏水,申和平询问原告平时的漏水情况。原告说漏水时大时小,在晚上八九点钟时漏得最严重。

申和平通过自身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判断,应该是被告的自来水管漏了。于是便到被告家察看,发现被告家的厨房下水道确实是畅通无阻。经询问,被告最近也没有对住房进行过装修。

看过被告的厨房后,申和平又来到卫生间进行察看,发现卫生间有一块瓷砖与其它瓷砖颜色新旧程度不同。申和平敏锐地意识到,这一处可能有过改造,或许问题就出在这里。于是他询问被告是否改动过自来水管,被告称大约在几年前,原来的自来水管坏了,就找人进行了维修,为了美观还把明管改成了暗管。

申和平随即打开被告家的卫生间水阀,没一会,原告就跑上楼来说现在又漏水了。这样一来,被告家渗水的原因终于找到了,就是因为被告将自来水管改成暗装后,水管质量问题造成楼下天面渗水。

原因找到后,申和平为双方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,同时释明法理情理,之后双方解决了问题,恢复了和谐的邻里关系。

申和平的优秀不仅得到了法院的认可,更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,他的陪审工作经历是法理兼顾人情,将自身工作经验充分运用在陪审工作中。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,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,并不是某些人误解中的“走走过场”。

陈春燕: 不能因为“受伤”而不讲道理

陈春燕(左一)(象山区法院供图)

陈春燕也是一名人民陪审员。退休之前,陈春燕就在单位处理过很多劳资、赔偿等工作,常常也会涉及很多人情法理问题,于是她对人民陪审员有了浓厚的兴趣。退休后,通过报名选拔,陈春燕成为象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。“我陪审的第一个案件,法官就告诉我‘人民陪审员是审判团队的一员’,也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。”法官是这么说的,大家也是这么做的。

陈春燕说,她曾经陪审过一个债务纠纷案件,案件中,被告前往原告家中追债,多次上门后,原告的妻子心理负担很重。在一次上门讨债中,原告的妻子承受不了压力跳楼了。原告状告追债者,要求赔偿其妻子的医护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。这起案件,从法理上说,案件比较清晰明了,但在社会人情层面,原告被告又确实各有苦衷。当时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了合议庭,法官听取了每一位人民陪审员的判断和说法,陈春燕和其他陪审员表示,原告虽然遭遇很凄惨,但他负债在前,追债人上门讨债是合情合理。原告的妻子因情绪激动跳楼造成了身体伤害,但她作为一个成年人,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足够的判断。被告在此案中可能有失误,但并不存在故意,不能因为原告的妻子跳楼而过分苛责被告。之后人民陪审员又担当起调解员,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和劝导,最后双方达成一致。陈春燕说,这起案件中,大家充分考虑了法律和社会两层因素,也考虑了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公序良俗,最终做出了让双方满意的调解。

陈春燕还陪审过一个涉及医疗纠纷的案件。案件中,一个孩子因为医院的失误而造成了身体伤害,父母将医院告上了法庭。法院依法判决医院承担责任。但案件判决后,原告父母却担心孩子长大后还有后遗症,于是将孩子长时间留在医院,要医院负责到底,双方一时纠缠不清。

这个案件中,陈春燕和法官来来回回去了多趟医院。看到留在医院的孩子,陈春燕心里不是滋味,也很同情孩子的遭遇。但法院已经依法判决,孩子长期“赖”在医院也不是办法。陈春燕和其他陪审员每次都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,让父母考虑一下孩子的将来,法律会保护孩子,但目前孩子更需要回到家里。经过几次三番的调解,孩子父母终于同意将孩子接走。陈春燕认为,孩子已经得到法律上的公平正义,他们能做的就是让孩子能回归正常家庭。

曹清华: 人民陪审员也是普法员

曹清华(受访者供图)

曹清华是象山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,为了做好自己的职责,他经常总结自己的陪审工作,并将其形成文字,在他的手机里,收藏着几篇3000字左右的人民陪审员心得和体会。

曹清华是一位退役军人,他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源于自己的经历。2002年,曹清华准备在桂林购房,但因为种种原因,自己的新房遇上了法律纠纷,在处理这些纠纷时,曹清华发现自己根本就是个“法盲”,正因为对基本法律知识的缺失,他才陷入了法律纠纷,从那时起,他就开始学习法律知识。他还记得,当人民陪审员制度确立后,他就对人民陪审员这一光荣而又神圣的“职业”留下了深刻印象,他当时立志一定要争当人民陪审员,一定要用法律知识维权和主持公道。2002年4月份,当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发出后,曹清华第一个报了名,经过院长推荐,人大任命,他终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。

曹清华陪审了很多案件,有些案件有点“无厘头”。他记得有一起邻里纠纷案件,案件中,老周准备给家里安装燃气热水器,管道走线时要经过邻居老李的房屋外墙。老李知道后就不乐意了,坚决阻止老周安装,原因是“怕燃气管道爆炸”。两人因为这件事吵个不停,最后老李还把老周告上了法庭。其实这个案件,是非法理都比较清楚,但老李就是坚决不同意安装。为了处理好这一起邻里纠纷,曹清华多次上门调解,但老李就是不同意。最后曹清华决定“打蛇打七寸”,老李既然害怕爆炸,那就给他一个不会爆炸的“保证”。曹清华和老周找来安装管道的师傅,同时也联系了管道的供货商,让他出具了“保证管道50年安全”的说明书,在这些“铁证”下,老李终于同意了老周的安装要求。

曹清华说,法律是严肃的,要做到懂法就要多学习和多钻研,生活中,不少人会将常识和法律混为一谈,这突显了普法的重要性,也是他担当人民陪审员的初衷之一。有了很多陪审经历后,如今的曹清华也是社区的法律小达人,他经常用自己累积的法律知识调解社区和邻里的纠纷,同时也不断向周围朋友宣传法律知识。

记者苏文娟 通讯员唐婵郁 唐柳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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