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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杀人放火金腰带,修桥补路无尸骸。

2025-08-13 00:59 来源:网络 点击:

杀人放火金腰带,修桥补路无尸骸。

就因为搭建了一座浮桥,这个家族一共18人被判刑。

事发吉林洮南市,从90年底开始,老黄焊了三条铁皮船,在河上摆渡。

2014年,老黄将铁皮船增加到13条,建成了固定浮桥。

18年,老黄被罚款,并责令拆除浮桥。

罚款交了,桥拆了,老黄以为事情过去了,可没想到,19年,老黄及家中多人被警方以寻衅滋事刑拘。

当年底,老黄及亲朋总共18人,被法院判定寻衅滋事罪。

其中老黄获刑2年,缓刑2年。其他17人均被判刑。

为什么呢?

因为法院认定,老黄私自搭建浮桥收费,总共获利5.3万元。

这事从程序上看,官方貌似并没有过错。

但是,法理之外还有情理。

首先,老黄搭建浮桥,方便的是附近村民。

其次,老黄收费全靠村民自愿,多少随意。

所以,与其说老黄搭建浮桥是为了赚钱,不如说是为了方便群众。

这一点,从一件事可以看出。

浮桥被责令拆除后,还责令老黄退回收取的过桥费,但最后,不少村民又将钱送给了老黄。

有村民说了,有桥时,到河对岸地里干活,只要十几分钟,没了桥,要绕行70公里,花费3小时。

两相比较,村民宁愿交个二块五块的过桥费,绕路的油钱都比这多多了。村民有需要,并且方便,这是搭桥的民意。

极具讽刺的是,当地相关部门只管拆桥,不管其它。建国74年了,这里的村民却依然被一条河隔开,而没人管。可笑不?

为了种地,绕道3个小时,费多少油钱和精力,没人管。结果河上有桥了,村民方便了,他们却急忙忙地跑来,先罚款,再拆桥。至于村民的出行难题,就是没人管。

这是典型的只管罚,不管帮。

自古以来,搭桥修路都是大善行,老黄虽然收了一些费用,但是他搭桥掏腰包13万多,总要收回成本吧。

现在,老黄又被寻衅滋事了。万能罪名安到了给他人带来方便的人身上,真是荒唐。

如果当地真把村民的事放心上,绝不会70多年了,他们还在为过河发愁。

看似装模作样地管理,实则一本正经的添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