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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!珠海收集到46条意见↓↓↓

2026-02-03 01:15 来源:网络 点击:

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!珠海收集到46条意见↓↓↓

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

近日,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"关于《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征集情况的反馈"(以下简称“反馈”)。据悉,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官网留言共征集各类意见46条。

其中,表示支持意见25条、反对意见2条、建议还要继续放宽条件意见7条、建议适当收紧条件意见2条、涉及“两个五年”基本条件入户5条、所提意见在现行政策中已实现2条、不涉及人才引进工作2条、反映业务经办问题1条。

关于“珠海现行户口迁移政策渠道”,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相关负责人称,目前珠海市现行户口迁移有四个主要渠道:一个是人社部门负责的人才引进渠道。从2017年开始,珠海实施人才优先引进政策,大力引进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、学历型人才、技术技能型人才、留学回国人员等。具体由珠海市、区人社部门审核人才引进资格条件,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。本次征求意见稿即为修订放宽人才引进渠道。另外三个渠道由公安部门负责,一是直系亲属投靠渠道:与珠海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,可以申请珠海市常住户口;二是“两个五年”基本条件入户渠道: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,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,可以申请珠海市常住户口;三是“先落户后就业”渠道:对毕业三年内、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,可先落户后就业,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。

关于“人才引进有何基本条件、与住房是否挂钩、有什么落户次序”,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相关负责人称,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已写明人才引进的对象(基本条件)为在珠海市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人员,并在珠海市办理用工登记备案,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。即在珠海市有正当工作,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,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记录。此外,符合“先落户后就业”条件的,无须工作、社保和个税记录,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直接申请落户。

人才引进的条件不与住房挂钩,在珠海没有自有住房不影响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。按照《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,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、用人单位集体户、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的先后次序登记。属于人才引进入户的,如无法按上述次序落户,可以落户到市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人才公共户,今后单位建有集体户或在本市有了自有住房,再行迁出人才公共户。

目前,“征求意见稿”还在征求各区、各部门意见,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,还要完成法制审查、政府审批等程序。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快统筹协调,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内完成新政出台工作。

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

责编 | 黄铁安